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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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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宏  发布时间:2020-01-09 16:27:42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东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天津高院正确指导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1429件(含旧存1206件),审执结各类案件19330件,同比分别上升17.78%和16.21%,结案率90.21%。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制定《河东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10次会议部署推动工作,组织全院各部门落实专项斗争任务。建立线索筛查、办理和转递机制,组织审执部门对已结2826件案件重新审查、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形成深挖彻查合力,将发现的93件疑似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与公安河东分局、区检察院扫黑除恶案件联动工作机制,沟通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就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统一认识,为案件处理打牢基础。

依法审理黑恶案件。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准确把握和理解黑恶势力的常见犯罪类型及犯罪模式,切实提高一线法官扫黑除恶司法能力。选任审判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专项审判团队,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审结5件,依法定罪量刑,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打财断血”力度,重点排查黑恶势力控制的财产,查封房屋、扣押汽车、冻结账户总市值2000余万元

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刑庭庭长、主审法官接受天津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采访,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斗争营造声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开展专题宣传200余次。深入社区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讲,号召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面向群众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LED屏播放扫黑除恶法律常识,制作张贴海报、传单,设置宣传专栏、线索举报箱,提高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认识。面向干警在办公区LED屏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审执民生案件。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作风,审结涉民生案件11224件,同比上升14.45%。审结家事案件1323件,完善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庭审前确定争议财产范围,有效缩减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坚持重点案件回访制度,结案后对当事人定期回访,确保家事纠纷的实质化解。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妥善处理涉及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方面的劳动纠纷,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02件。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速裁程序适用,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审结速裁案件2473件,平均审限13.45天,更好地便利群众诉讼。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7次,重点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拖欠民工工资等群众意见较大、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对涉及民生项目和民营企业的案件,注重思想教育和释法说理,力促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减少强制执行带来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民生利益。

打造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升级改造400余平米诉讼服务中心,将诉讼服务、多元化解、信访等功能整合集成,着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设置诉讼辅导员做好来访群众的释明、引导和分流。完善自助咨询、评估、立案等便民服务,配备智能诉状生成一体机,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诉状,节省了当事人由于填写不规范来回更改的时间和精力;配备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帮助群众在立案之前评估诉讼风险,建立合理心理预期;畅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渠道,当事人不出家门就可以通过邮寄或者上网完成立案,已完成邮寄立案64件,网上立案55件,跨域立案8件,更好地便利群众诉讼。

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站作用,对物业费、借款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进行诉前分流,诉前调解案件1200余件。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不断拓展司法确认领域范围,通过个案审理示范带动批量案件高效解决,妥善化解海景晨阳置业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涉众纠纷,平均用时仅3.63天。发挥律师调解作用,有26名律师参与服务,诉前调解55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妥善引导群众进入诉讼程序。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全年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款87万余元。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立体化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严惩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69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好集资参与人损失挽回工作,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6件,最大涉案金额达400余亿元。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到区监察委就法律衔接、刑事诉讼程序规定、证据认定规则以及部分职务犯罪实体问题,与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交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2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妥善审执民商案件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双万双服”活动举措,制定《关于为河东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审结商事案件1765件,同比增长4.87%。依法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妥善审结红星美凯龙“连廊”系列案18件,增强外地企业在津投资信心。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拯救功能,促进有价值的微困企业再生,审理破产案件5件。审慎审理P2P涉众型案件34件,梳理问题,为防范金融风险提出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涉土地和国有资产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执结经适房案件118件,执结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消防设备总厂、天津地质调查中心等疑难案件30余件,为我区土地整理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保驾护航,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广泛开展走访调研、司法答疑等活动,联合区工商联组织辖区9家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倾听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到天津市贸促会开展调研,结合行业调解进一步拓展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探索推动更多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到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广泛征求工作意见建议。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加强全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全年深入各机关7次,培训260余人次;持续十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对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梳理、剖析,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提升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四、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制定《河东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详细列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清单、监督流程及监督事项,全面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程序性事项审批、“四类案件”重点监管、促进裁判尺度统一等职责,规范院庭长监督工作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院庭长审理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全年审执结案件4874件,占全院审执结案件的25.21%。充分运用网上办案系统的监督管理模块,加强院庭长监督职责,强化对重点案件审理期间的监督管理;对已结案件开展发回改判案件、信访投诉案件常规评查,对审执流程、公告送达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评查,评查案件近5000件,追究质量问题19件,其中瑕疵14件、偏差4件、差错1件。

加强和完善审判管理。强化审限管理工作,完善《河东法院审限变更流程审批细则》,对审限变更审批流程实行统一监管,严格审查审限变更事由、适用期限等事项,防止隐性超审限问题,2019年平均审执天数43.25天,审执期限更加客观真实。加大长期未结案清理力度,定期对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汇总,经审委会督查督办,2019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75%,一年未结案25件,一年半未结案9件,两年未结案1件,两年半以上未结案为零。落实《河东法院关于规范公告送达的指导意见》,规范公告送达工作。制定《河东法院2019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细化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的考核标准。推行季度考核会议制度根据结案情况人案配比,适时调配审判资源,提升审执质效。加强审执态势分析研判,为审执决策提供参考借鉴。审执工作进行点评,对部门和人员给予通报强化责任担当。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的要求,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机制。持续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量刑均衡合理、公开透明。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主动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刑事速裁案件91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球员张鹭危险驾驶案件,宣判当日对外公布判决结果,并积极做好释法疏导工作,其认罪服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加快阳光法院和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河东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邀请代表监督执行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听证,拓宽代表监督渠道。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十余名市政协委员实地考察执行指挥中心,听取《河东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解决民生难点、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通过天津广播电视台、新闻媒体、今日头条、“两微一端”等媒介发送审执快报、典型案例160余篇。组织法院开放日5次,接待群众220余人。公开裁判文书10700份,庭审直播211次。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法院、理解法院和支持法院工作。

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成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审委会、科技法庭的升级工程,建设大法庭音视频审讯系统、办公区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布排法官自助一体机,以科技助推审执效率提升。远程指挥执行提升了执行团队协作能力;远程开庭最大限度方便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参加庭审;远程接访充分发挥线上调解功能,减少群众来回奔波、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远程调解将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员和法官集合在线上,有效提升了调解效率。推进智能审判辅助、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档案数字化等工作,方便当事人随时跟踪案件进展、了解案件情况。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成果运用。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在指挥中心按照职能定位设立审查集约组、诉保组、综合事务组等7个职能组,集中完成审查案件信息、制作格式化法律文书等事务性工作,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在团队化办案中的支持、保障和指挥调度作用,提升执行效率,2019年执结案件5611件,同比上升27.44%。强化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使用,不断拓展网络查控的功能和范围,全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累计查询12355次,查控金额4.9亿,查询车辆信息5467次,查封、扣押车辆93辆。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破解财产变现难题,全年处置标的175件,成交额达1.28亿元,标的物成交率80.77%

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系列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主动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实际困难。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市、区委和天津高院的部署,从9月份开始在全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密切结合审判工作,找差距、抓落实,深入查摆问题、制作整改清单。以读书班、集体研讨等形式广泛开展集体学习,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组织全院干警赴周邓纪念馆、大沽炮台遗址等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通过微信推送、支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李庆军法官等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组织各支部进社区活动20余次,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中,把群众观点筑在干警心中。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抓好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集体领导。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创新党员组织生活载体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基层党员培训班,加强干警党性教育。结合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专题讲座、座谈调研,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我院执行局因在涉军全停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最高法院授予“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依托“青春东法”艺术团和院体育运动队,组织开展主题朗诵比赛、书画培训和运动健身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关注干警身心健康,疏导干警工作压力。结合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形象公正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以案为戒、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月活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5人次,对引发舆情事件的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加强和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制定《河东法院纪检监察投诉举报处置主要程序》,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干部队伍。

2019年,河东法院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相关部门和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理解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河东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与新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审执质效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仍需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有待提高。四是办案压力不断增大,案多人少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人大监督和各方面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深刻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坚定不移服务区域发展大局。聚焦全区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立足审判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河东区高质量发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定不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消费、婚姻家庭等案件,促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审判,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四、坚定不移推动司法改革深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刑事速裁程序的应用。促进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深化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坚定不移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强化履职保障,鼓励法官勇于担当作为,完善惩戒机制,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河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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