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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小心!别让你的投资落入虚拟交易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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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10 15:00:19 打印 字号: | |

   随着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电信诈骗的手法也不断翻新,其中利用直播间、微信群等进行“虚拟盘”投资交易成为一种新型诈骗手段。在这类交易中,诈骗团伙利用虚构的身份,引诱缺乏投资理财经验的投资者,进入虚假交易平台。当投资者转入大量资金后,诈骗团伙再以“指数大跌”、无法提现等为借口卷走大量钱财。

  

案情简介

    周先生是一位老股民,经朋友介绍加入一个微信群,在群里可以交流分享炒股经验。渐渐地,周先生非常信任群中的几位资深股民。某天他看到资深股民推送了一个直播间链接,据说在这里可以交易香港恒生指数期货,获利颇丰。他很心动,便毫不犹豫地进入了直播间。直播间中有多名讲师、助理,也有很多热爱炒股并成功获利的老客户,大家气氛融洽,互相交流探讨经验心得。周先生也按捺不住想要快速盈利的冲动,便按照讲师的指令,开通了账户,并先后投资数十万元。可是没过多久,买入的期货大跌。当他察觉到风险后,提出质疑,却被踢出直播间。见此情景,周先生赶忙报警。

    经过警方侦查发现,直播间里的讲师、助理以及成功客户全都是诈骗团伙张某等人扮演的!他们在直播间、“客户微信群”里烘托出热闹的盈利气氛,以此诱导受害人在虚拟期货交易平台“开户”、“入金”,并进行虚假交易。而受害人进行交易的账户实则为诈骗团伙的个人账户。诈骗团伙再通过做空指数等方法,套牢受害人的钱财。

    这起案件受害人高达100余人,涉案金额累计2800余万元!

判决结果

河东法院认为,涉案各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综上,以诈骗罪判处各被告人刑期最高为有期徒刑十五年,最低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