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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扎根基层不言悔,公正淡然护法威
徐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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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7-05 11:32:05 打印 字号: | |
  徐建刚,男,1960年9月3日出生,本科毕业,现任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中共党员。他曾荣获2010年区级优秀公务员、区级优秀党员、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并荣获二等功的荣誉称号。2011年区级优秀公务员、区级优秀党员、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市政法系统十大标兵提名奖、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并再次获得二等功的荣誉称号。2012年争先创优活动中被评为区级优秀党员、河东区首届五好楷模、被提名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廉洁自律,点滴从严要求自己

徐建刚同志始终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自觉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使他所办理的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廉洁奉公,严于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起各种诱惑和考验。

他为人谦虚谨慎,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勤奋努力,踏实完成本职工作

徐建刚同志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供用热力合同、抚养费、赡养费、借贷合同、保管合同、房屋租金及房屋租赁合同、部分离婚纠纷等速裁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在此期间,他顺应新时期和谐司法的要求,不断强化调解意识,加强调解工作。2010年结案1003件,结案率100%,2011年结案738件,结案率100%,2012年结案945件,结案率99.9 %,三年共计结案2686件,在天津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他热爱审判事业,认真钻研审判业务知识,勤勉工作,任劳任怨,对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及审判经验贯穿到每一个案件中。速裁类案件的审理难度虽然不大,但此类案件的工作量并不因案件难度小而减少,且此类案件送达难,当事人情绪激烈,调解难度大,为提高案件审结率和调解率,减少因送达而耽误时间,他克服繁重的家庭负担,努力将审判工作做好。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五年以来,没有一件错案的发生。

权衡利弊,诚信耐心化解矛盾

在工作中徐建刚同志讲究方式方法,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注重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公正地权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法律专业知识欠缺的当事人进行深入讲解,耐心、细致地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使调、撤率不断提高。徐建刚同志在审理物业费、供热费等速裁案件过程中,实行送达诉状副本、开庭、庭后判决前及判后四时段调解方式。在送达诉状副本时,徐建刚亲自询问被告的意见,分析其不交费是因为物业、供热服务不达标,还是因为家庭困难,或因为工作没有时间去交,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调解。在庭审中,通过向当事人讲解类似案例,使其知晓与其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处理原则,使当事人自己可由此推断案件大致的处理结果,并以此权衡诉讼风险,此时当事人往往较为容易接受调解,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晓之以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在庭审后,牺牲私人时间,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在宣判以后,徐建刚同志仍不放弃调解努力,在判决的基础上,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在审判阶段结束之时达成调解。

徐建刚同志以自己的不懈努力,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而且有效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人民法官,徐建刚同志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去处理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

2013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