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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6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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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宏  发布时间:2017-07-07 16:21:09 打印 字号: | |

河东区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东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是人民法院应对新挑战、回应新诉求、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五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区委的工作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大力推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民生、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7865件,审(执)结案件55127件,年均收、结案过万件,审判执行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一、立足审判,服务大局,执法办案取得新突破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河东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08件,判处罪犯2033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重伤、强奸、抢劫、抢夺、涉黄赌毒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确保权力干净运行。加强未成年被告人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适用非监禁刑60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单位,以“一个电话、一次庭”完成审判流程,使用格式裁判文书模板,缩短审理期限,审结速裁案件136件。推进量刑规范化,统一量刑标准,促进量刑透明、公开、公正。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功能,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推动法治河东建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既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发挥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能,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25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490件。注重对行政程序合法性的审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成因,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力法治河东建设。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努力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撤诉案件149件,撤诉率达46%。就我区依法征收拆迁工作、环境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采取措施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从无到有,出庭率已达68%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调处交易矛盾,引导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934件。积极应对金融市场形势变化,稳妥审结金融领域案件2957关注小微企业发展需求,保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审慎审结涉小微企业案件1100余件。以保函担保方式拓宽担保渠道,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249件案件采用保函担保,涉及担保金额2亿元。及时回应司法需求,针对审判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发送司法建议242份。主动走访辖区企业,为辖区内20余家港澳台企业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经营漏洞,提高企业维权意识,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

二、转变观念,多措并举,司法为民展现新成效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品质。2012年迁入新审判楼后,着力打造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在大厅专设当事人等候区、导诉台,开辟立案、诉讼服务、信访、档案查询等服务窗口。完善河东法院网诉服功能,实现网上预约立案;立案后输入案件查询码,查询案件流程信息;在线提交信访材料,及时得到回复建立12368服务热线,当事人可拨打热线,得到查询、提示、联系法官等服务。这“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减少了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2014年天津高院高憬宏院长对我院打造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给予批示肯定。2015年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立案数量同比上升12.6%,解决了“立案难”问题,采取措施克服人少案多等困难,避免“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妥善审结涉及婚姻家庭、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保险、劳动争议、食品安全等民事案件共计32332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055件,在组织专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同时,与工会、人社局、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劳动争议案件联动调解机制,切实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积极应对新形势、新变化,妥善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629件,协调保险公司及时赔付。与交管部门议定事故案件移交程序,确保受害人权益最大限度得到保障。妥善处理新类型案件,依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调解力度,高效审结消费者维权案件909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妥善审理涉老案件,总结提炼经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涉老案件综合情况白皮书》,天津电视台、《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等10余家媒体参与报道,社会反响良好。2016年天津高院高憬宏院长对我院司法保障民生工作给予批示肯定,民事审判第四庭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先后开展了反规避执行活动、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执行积案和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执结案件14502件,结案标的额达19.94亿元。特别是2016为完成最高院、天津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我院以增配执行车辆、人员,强化失信惩戒,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等举措,全面开展破解“执行难”工作。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各种惩戒措施的适用,加大震慑力度,适用罚款、司法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631次。公布2116名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天津日报》、《今晚报》、立案庭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范围,有效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配合,通过“总对总”金融机构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财产10亿余元,通过房管、公安等部门查控房产、车辆等财产。利用执行指挥中心指挥多处执行现场集中执行,天津电视台实况报道后,威慑效力突显,部分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定义务。

三、开拓创新,深化改革,司法公信实现新提升

贯彻落实司法标准,深化管理机制改革。2014年我院作为司法公开试点单位,启动司法标准化工作,先后制定涉及司法公开、审判流程、审判质量等标准化文件16件,为法官办案确定标准,为群众衡量司法公正、公平提供标尺。制定《河东法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消除审判权运行行政化问题,院、庭长审理案件4408件。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建立案件流程跟踪台账,杜绝超审限的发生。强化审判质量监督,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和庭审评查。审判质效纳入《绩效考核办法》,部门和干警同时考核,为员额制改革夯实基础。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刑事速裁、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有效分流案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切实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2015年获得天津市司法标准化示范法院的荣誉。

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阳光司法。2012年向区人大专题汇报我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工作情况,以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为契机,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完成诉讼档案数字化建设,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随案发放案件代码,11657份裁判文书上网向社会公开,筹建14个科技法庭,实现庭审直播案件33件。2015年,成为天津市首批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基层法院,网拍80次,成交金额3019万元,平均溢价率36%,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00余万元。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人民陪审员增至108人,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783件,较2012年提高94%。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走访、座谈,邀请代表旁听案件、评查法律文书。坚持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接受检察院监督,与河东检察院联合制定《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实施办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了24次法院开放日,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1390余人参与活动。积极接受舆论监督,主动向媒体发送稿件510篇。其中,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我院审理我市第一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央视新闻频道给予报道。我院受理的“零元罚款”行政案件,庭审全程网络直播,并在《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等媒体发布案件信息,以法官说法的形式解读判决,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社会反响良好。2016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司法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四、筑牢信念,转变作风,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司法”专题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全院干警,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院工作全面推进。组织广大党员到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中共天津党史博物馆、中国法院博物馆等处参观学习,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组织各种党课、培训、讨论、演讲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打造清正廉洁司法队伍。大力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廉政纪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目标考核,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推行“四账一书”制度。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以正反典型教育干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司法氛围。从严执行党章党规,不断加大政治纪律审查力度,有案必查,有诉必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锻造一支经得起考验的廉洁司法队伍。

加强业务素质建设,提升干警司法能力。积极创新法院文化载体,打造法院文化阵地,充分利用报纸、网站、院史展厅等载体宣传法院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加大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力度,注重对新的法律、司法解释的学习,提升执法办案水平重点针对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会和座谈会,通过评查庭审和裁判文书,推广庭审技巧,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2013年获得最高法院颁发的全国案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连续五年被评为天津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案例工作先进集体。持续四年承担天津市重点调研课题均被评为优秀重点调研课题。干警调研发表获奖133次。建立和完善挂职锻炼机制,与上级法院、区级机关进行人员交流,五年来交流使用干部25人,有效促进了人才流动和干部锻炼。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干警工作责任感和业务素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2015年获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孙斌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河东法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员额制改革后配套制度有待健全;三是司法服务民生能力有待提高;四是破解执行难力度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河东区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把握经济转型时机,在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实现目标定位的关键时期。我们要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基本工作思路,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坚持不懈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通过改善管理和加强培训,不断拓宽广大干警的业务视野,强化司法责任制,提高对于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适应和解决能力,着力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干警廉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和纪律约束,从严执行党章党规,强化违纪问责,确保全院风清气正。

二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紧紧围绕司法改革这一中心任务,深化三大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司法标准化,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和天津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持续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天津高院制定的各项司法工作标准及其相关具体部署,加强司法标准化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切实有效做好审限管控。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业务考核机制,更加全面的做好法官业绩评价。

三是着力践行为民司法,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妥善审理民生案件,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确保当事人能够得到更加规范严谨的审判服务,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进一步改善诉讼服务环境,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坚持院、庭长值班制度,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确保我区社会安定。延伸司法审判功能,有效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是着力创新执行方法,提升执行效果。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坚持“全院一盘棋”,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不断拓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领域,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执行公开机制,强化执行惩戒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加强督查,加大宣传力度,促使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广泛赢得公众支持。积极探索执行工作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发挥司法救助社会效果。探索执行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有效解决执行不能的问题。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成绩激励人心,展望未来,压力催人奋进。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新任务,我们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各项决议,振奋精神牢记使命,依法履责,全力做好人民法院工作,以一流的司法业绩,为美丽河东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