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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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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萱 董海宁 寿格格  发布时间:2018-06-15 15:00:2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检验河东法院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信息化建设成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612日,河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放火罪的刑事案件,同时对该案进行了庭审直播。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执法执纪监督员等10余人参加旁听。

被告人由于生活不顺,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故多次在多处居民楼实施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名被害人受轻伤、多个家庭财产受到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此案开庭合议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庭审过程严格按照司法标准化要求,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河东法院法官的庭审能力及审判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戴萱 董海宁 寿格格)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