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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法院与阳光保险公司召开推进诉前调解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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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又可 颜玲  发布时间:2019-05-24 16:37:05 打印 字号: | |

5月23日,河东法院民三庭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就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进行座谈。民三庭庭长张英和部分审判人员与阳光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吕琦等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张英介绍了河东法院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诉前调解模式,在统一赔偿标准、提高赔偿效率、减少当事人对抗情绪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吕琦表示,阳光保险希望参与到这种纠纷解决机制中,同河东法院一起促使矛盾有效化解于诉前。今后,河东法院将进一步完善这种诉前调解模式,并探索在更多案件类型中予以运用和推广。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