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奖集体:
(一)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有:
河东法院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法院司法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河东法院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荣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表彰的有:
河东法院荣立2016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
河东法院被评为2016年天津市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河东法院被评为2016年天津市法院系统案例工作先进集体。
河东法院被评为2016年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执行一庭荣立2016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
法警队荣立2016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
(三)荣获天津市委政法委表彰的有:
民四庭被评为天津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荣获河东区表彰的有:
河东法院被评为河东区文明单位。
执行局被评为河东区“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
二、获奖个人:
(一)荣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表彰的有:
刘辰被评为2016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孙伟、李龙娜、任遵福被评为2016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陈砚铭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荣获天津市妇联表彰的有:
刘辰被评为天津市“三八”红旗手。
(三)荣获天津市总工会表彰的有:
孙斌被评为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
(四)荣获河东区表彰的有:
王珺、任璐、刘晓鹏、孙伟、李龙、李铁、张景海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
任遵福被评为河东区“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
执行局综合科被评为河东区“三八”红旗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