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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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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8-30 09:11:59 打印 字号: | |

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2,622.47,与2017决算相比增加145,109.47,主要原因是增加出国费用和公车运行费用 。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43,000.002017决算相比增加43,0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新增出国学习交流项目2018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1人次。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59,622.4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622.47,与2017年相比增加102,109.47,主要原因是今年执行案件较多,公车使用较为频繁;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2017决算相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新车购置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37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与2017决算相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2018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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