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关于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部署要求,10月28日,河东法院联合区司法局邀请区处级领导干部、市区交管局干警、区档案局干部共计122人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该案系原告张某某请求撤销被告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对其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局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被告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作出的《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行政复议决定书》。庭审中,合议庭从被告执法主体资格、法定职权、行政执法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五方面对于被诉行政行为及复议决定依次进行审查,庭审气氛庄严,纪律严明,秩序井然。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旨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意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河东法院将加强与区司法局的沟通合作,营造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