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上
河东区人民法院院长 周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东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河东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天津高院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区委全会、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克服疫情防控困难,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7675件(含旧存1442件),审执结各类案件16464件,结案率93.15%,调撤率49.66%,案件发回改判率0.57%。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463件。建立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分局、检察院的沟通研讨和案卷流转,审结涉疫情刑事案件4件。如本市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在口罩紧缺时期,被告人虚构有防护口罩事实诈骗被害人钱款,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法院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并通过天津广播电视台、今日头条等媒体广泛宣传,以案为鉴形成震慑,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树立“铁案意识”,注重办案质效,审结全部涉黑恶案件13件,判处罪犯55人,依法排除涉恶性质案件1件。公开宣判齐某国等8人河东首例涉黑案件,终结了该黑势力对恒山路自发市场的非法控制。延伸审判职能,向相关部门发出31份司法建议,其中东新街道办事处取缔了恒山路自发市场,有效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审结案件13件,判处罪犯19人,涉案金额近6亿元。安排专人接听集资参与人电话、接待集资参与人来访,做好释法工作;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捂好钱袋子,守住幸福家”主题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的认识。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针对疫情期间,教育培训合同、服务合同等经营者“跑路”涉众纠纷案件,开展维权接待、诉前提示、预约办理、收集证据、集中送达,畅通当事人诉讼通道,审结相关案件326件。召开区域金融机构座谈会,听取辖区银行对案件审理执行、诉讼保全、资产处置、线索提供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案件1566件,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充分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全面启动网上庭审,把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如疫情前,贵州省制造业龙头企业贵州老干爹食品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公司账户被依法查封,经营受限。不久疫情爆发,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讲清被告抗击疫情努力复工复产偿还债务的决心,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方案,并通过互联网庭审在线确认调解协议,法院依法解封了公司账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发挥法治宣传引导作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供司法咨询服务7次,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传递依法经营的法治理念。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审结行政案件252件,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放管服”改革。梳理分析行政案件成讼原因,坚持向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建立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机制,组织区政法监督员、行政机关干部百余人次来我院旁听案件。主动联系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河东分局等行政机关,就疫情期间的依法依规隔离管理和费用收取等问题开展调研,并提供参考意见。与天津市交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召开座谈会,围绕诉讼主体资格及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提出优化行政执法方式的路径和意见,通过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双战双赢
疫情防控履责担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疫情防控工作。院领导带头190余名干警下沉社区,在二号桥街、春华街等17个点位开展疫情防控,社区值守近7000班次,9名干警参与境外人员接驳工作,10名干警参与抗疫献血,筑牢抗击疫情安全屏障。加强内部防控,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及时梳理干警离津情况及与疫区接触情况,对来院人员做好验码测温工作。组织筹备采买体温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安排人员做好每日办公和审判区域的清洁、消毒、通风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实行分餐制,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同时保障参与社区防疫人员24小时用餐事宜。及时开展慰问工作,强化对干警的关爱,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双战双赢。
强化司法保障民生。妥善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涉民生案件10944件。与区仲裁委召开劳动争议案件专题座谈会,就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保民生、稳就业、新型用工关系、促进复工复产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构建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源头治理,完善裁审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78件。妥善审结群体性纠纷,年初,因天津金速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公司暂停经营,公司职员要求给付工资、返还车辆押金未果,引发214名职员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克服疫情期间社区值守任务重、案件多、开庭难等诸多困难,集中骨干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安排错峰开庭,统一裁判标准,仅30天审结全部案件,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家事案件调解力度,引进网格员、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参与家事纠纷调处,审结家事案件1039件,调撤率51.36%。完善涉老案件“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快审快结,支持精神赡养,全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共发送司法救助金35.5万元。
刚柔并济规范执行。形成党委支持、多方联动、执行威慑、联合惩戒大格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执结案件5515件,执结率95.07%。开展涉黑恶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进入执行程序的19件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180余万元。加强联合惩戒及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全面挤压规避、逃避执行空间,39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080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妥善执结天津城建大学腾房案,天津城建大学曾将1000余平方米的校区出租,承租方用于企业经营,租期届满,承租方拒绝腾房。因涉诉房屋、场地上有企业专用设备,强制执行难度大,且影响企业的后续经营。承办人7次到现场走访、勘查,耐心规劝、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强制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也为高等教育资源统一规划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我院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嘉奖。
积极参与市域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在法院诉服中心设立调解室,加大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员工作力度,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站,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推进纠纷源头化解,调解案件1628件,司法确认1023件。制定《河东法院进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矛调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派员进驻区矛调中心,通过院内矛调工作办公室的枢纽作用,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共接待来访群众234人次,处理市、区矛调中心转办案件231件。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不断完善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院庭长审执结案件5507件,占全部审执结案件的40.62%。严格执行《河东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程序性事项审批、“四类案件”重点监管等职责,促进裁判尺度统一,规范院庭长监督工作。修定《河东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河东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完善审判委员会与专业法官会议的衔接,发挥关联案件、类案检索机制以及专业法官会议前置过滤机制的作用,落实审判委员会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等指导职能。启用数字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系统,确保会议程序规范、留痕,召开审判委员会19次,专业法官会议86次。尝试各种团队建设,诉前对应“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或律师调解员”多元解纷团队,实现案件在诉讼前端合理分流;组建“员额法官+书记员”速裁团队,配合案件繁简分流,高效审结大量简易案件;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团队,运用管理软件实现列表分解团队任务到个人、集约管理、留痕,完成精细化考核,评价团队匹配度,提升团队工作效率。
全面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党建与审判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把审判管理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明晰管理权责,通过绩效考核落实问责问效机制。依托客观、准确、全面的办案数据,严格审限流程管理,统一结案审查,定期通报审执质效。针对疫情影响导致的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增幅较大问题,加大清理力度,详细制作台帐,通过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疑难案件的研判作用和加大审判委员会督办力度合力提升审执质效,坚持常态化管理。四季度开始每周通报收结案情况,适时调配审判资源,促进均衡结案。全面开展案件流程、文书、卷宗等各种评查工作,评查案件2885件,将评查中出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提示,增强导向警示作用,切实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能。
强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加强诉讼服务系统的应用,提供网上立案、缴费、保全、送达等诉讼服务,共审查网上立案3583件,处理邮寄立案5574件。配备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智能诉状生成一体机、文件材料智能收转柜等智能化设备,让诉讼服务质量有了新提升。全面推广网上法庭、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类案检索等应用系统,引导当事人在线调解、开庭,为疫情防控期间调处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网上开庭379次。加强智慧管理建设,实现四类案件标识、重点案件追踪、监管全程留痕,推动审判管理智能化。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各项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实际困难,2020年以来报告事项45次。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十三五”期间取得的重大进展,全面把握“十四五”规划建议,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正副科级中层干部11人,平职交流7名中层干部,晋升法官等级16人,司法行政人员、法官助理等人员职级晋升27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河东法院建院70周年等庆祝活动,更新院史文化展厅,在办公区建立文化长廊,制作建院70周年纪念册,充分展示我院取得的丰硕成果。组织干警参观“人民至上——天津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纪实展”“国家荣誉 —— 中国女排精神展”等展览,生动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宣讲,全年组织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000余人次,提高干警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等能力。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政治建警,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集体领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以安检入口、窗口服务、庭审、考勤为重点,针对重点部门、关键部位、重大事项等组织8次审务督察。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三促”等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防范廉政风险。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召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座谈会,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促进司法作风转变,守住司法廉洁底线。对违法违纪的2名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9人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河东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改进工作。邀请代表监督执行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听证,不断拓宽代表监督渠道。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本院审委会会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院长信箱信件、矛调中心案件等,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召开“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解纷河东模式”“涉民生案件执行”新闻发布会。多次接受天津广播电视台、河东有线等媒体采访,利用“今日头条”“快手”“两微一端”等自媒体发布审执快讯130余篇,其中90余篇被各类媒体转发、报道。组织法院开放日3次。公开裁判文书11160份。庭审直播441次。
2020年,河东法院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理解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河东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部分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与新时代的新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受疫情影响,因参加社区防疫工作及减少人员聚集的要求,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开展受到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和执行效率。三是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从严治党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廉政风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深刻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和市区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定不移推进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不断完善诉前化解机制,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优化司法确认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积极开展律师诉前调解工作,引入更多主体参与多元解纷。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坚定不移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提升审判质效,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大司法服务保障民生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服务平安河东、法治河东建设。
四、坚定不移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员额法官作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进一步强化审务督察,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确保以廉洁司法促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坚定不移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审判监督和行政管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使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河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