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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事迹】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担当奉献
学习河东法院英模代表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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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07 16:16:28 打印 字号: | |

她,是以“公心”办理每一个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责任心”完成每一项工作的人民好法官。

她,是忘我工作、一心为民、公正司法、严守纪律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民、务实、公正、清廉的优秀共产党员。

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5年,累计结案3000余件,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起错案。

袁媛,1982年1月出生,2004年3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河东法院二级法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荣获天津市优秀法官、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巾帼建功标兵、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河东区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她政治过硬,强化大局意识,努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袁媛认为,基层法官要始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爱党爱国、甘于奉献,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决做到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工作实际相结合。她优质高效并依法妥善审结了大批涉军和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案件,有的案件涉案房屋、土地近5000余平方米,履行相关金钱给付义务近亿元,以严谨细致的司法审判工作为涉军全停工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她忘我工作,一心为民司法,公正高效审结疑难案件

十多年来,袁媛一心扑在审判工作上,作为审判业务骨干,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她不畏困难,勇于担当,以认真的工作态度、细致的思维方式、高效的工作方法、扎实的法律功底、平易近人的语言,努力让每一方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坚持“今日事今日毕”,并创造了“先难后易”的高效工作方法。多年来,除客观原因外,她几乎没有长期未结案件,当事人都能在开庭后1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拿到判决。2016年,23件涉及燃气、电价、供热等民生问题尖锐、矛盾突出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转到了袁媛的手中。她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多次到燃气、物业、供热等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现场勘验,不放过每一个案件细节,不遗漏每一条证据线索,最终妥善审结案件,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统一。

严格办案,程序实体并重,因案施策化解民生案件

从阅卷到制定审理提纲,从保全、送达、庭审到判决,从审判流程公开到法律文书公开,每一个案件,袁媛都做到程序严格,以确保公正。在案件审理中,她坚持严格审查证据“三性”,确保每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针对借贷案件中的“套路贷”情况,她坚持严格审查、认真甄别,公平公正地维护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袁媛因案施策,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及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加以处置:对于争议较小且能联系到被告的案件,尽早开庭,力争当庭结案;对于审理后不同意调解也不需要再次开庭的案件,及时趁着对案情最为清楚的时机形成判决;对于一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突出的案件,不但要精心审理,还要耐心倾听各方意见,客观析法析理,以抚平当事人的情绪,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坚持做到案结事了。

她遵章守纪,坚持司法立场,一身清廉恪守职业底线

袁媛自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五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她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时刻牢记廉洁自律,在金钱、关系、人情面前始终做到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切实做到“堂堂正正审案、干干净净做人”。

袁媛始终在公正司法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真正把信任、责任、奉献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坚持群众的事无小事,以极大的责任心办好每一个案件;凭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审判事业和对公正效率的执着追求,忘我工作、一心为民、公正司法、严守纪律,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为民、务实、公正、清廉的初心。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