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司法警察,多年来秉持一名青年法警的初心,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
他,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服从指挥,为审判工作圆满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他, 2015年至2018年的三年间,圆满完成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交换案卷任务210次,接受警务派车任务225次,刑事押解人犯526人次,协助民商事执行调查63次,无一发生错漏。
李龙简介
1985年4月出生,2009月9日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河东法院四级警长。先后被选调参加天津滨海8.12瑞海爆炸案、颠覆国家政权案等大案要案的警务保障工作。2013年、2016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
他严谨细致,简单工作用心做
司法警察是法院安保的第一道防线,安检、押解、看管、值庭,这些看似简单的工作,却关乎安全。在李龙心里,责任重于泰山,法警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
一次安检,80多岁的老大爷身上散出来的汽油味让他立刻警觉起来。上前询问时,老人急忙从怀里掏东西,他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并和同事们从老人身上搜出打火机。在确保没有其他火源后,李龙立刻向领导汇报,一边稳定老人情绪,一边了解具体情况。原来,老人是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到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反映情况后,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感觉心灰意冷,就产生极端想法,将毛衣浇上汽油,再穿上外套掩盖气味,准备到法院自焚。他耐心听完老人讲述,同院队领导一起耐心做老人的工作,最终老人同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院里也及时联系了法律援助,顺利排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了一场事故的发生。从事法警工作多年来,类似的情况时常发生,李龙就是以这种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守护着法院的安全。
他忠诚坚定,危难时刻勇出手
有人说,法警扮演的无非是“审判配角”,可对李龙来说,自己引以为豪的法警工作是法院不可缺少的亮丽风景,同样需要做得精心,“演”得精彩,同样需要青春、热血和担当。
2013年,在协助执行一起强制腾房案件中,执行法官正准备对被执行人宣读强制执行判决,被告人突然起身捣碎房内玻璃,并拿起碎玻璃企图自残。事发突然,被执行人屋内空间狭小,在场的人大多都惊呆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龙挺身而出,快速冲到被告人背后,用手护住被告人的脖子。碎玻璃深深扎进了他的手背,鲜血立刻流了出来。其他同事冲上来,齐力将被执行人制服,有效阻止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如今,手背上的伤疤依旧明显,这时刻提醒着他,法警工作就是在危急和关键时刻,站得起来,豁得出去,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
心怀感恩,无私奉献有作为
2009年,大学刚刚毕业的李龙,怀揣着儿时的梦想与憧憬,第一次身着蓝色警服,头顶庄严警徽,站在神圣国徽下宣誓的那一刻,他内心的兴奋与激动溢于言表。
眨眼间,十一年已过,他始终牢记司法警察的职责,秉持一名青年法警的初心,把工作放在首位,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却因没能当好一个孝顺的儿子、一个尽责的丈夫和父亲而遗憾。妻子怀孕期间,因为警队人员紧缺,他未请假陪她去做过产检;孩子出生后体弱,但他却因多次参加专案审理工作,在孩子因肺炎入院时也没能在床边照顾一二。多年来,他深知对家庭有太多的亏欠,但家人却没有任何一句怨言,总是默默地支持。正是有了家人的理解,有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培育引导与关心帮助,他才能从一名普通的青年干警,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才能一次又一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片丹心铸警魂”,李龙多年如一日,把责任扛在肩头,用行动诠释责任,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那些看似平凡的时光,早已不动声色地铸成了荣耀的勋章,在公平正义的天平上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