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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监护“空位”,护航孩子成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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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鑫芝 寿格格  发布时间:2022-08-12 09:46:34 打印 字号: | |

母亲去世,父亲无法照顾孩子,未成年子女该何去何从?8月4日,河东法院审结了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开庭到审结仅用了8天,及时运用监护制度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小明、小红是一对双胞胎兄妹,母亲在其年幼时突发疾病去世,而作为监护人的父亲却由于身体、经济等原因,长期与子女两地分离、生活联系较少,未能履行监护职责。两个孩子始终由外婆照顾日常起居。目前小明在某省青训中心参加体育训练,十天之日急需监护人前来办理后续训练的签约手续否则将影响孩子一生的职业发展。但父亲此时却下落不明因此外婆来到法院申请指定自己为孩子的监护人。

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该青训中心,了解到小明已经在该中心训练一段时间,如果一周内不能签约,青训中心将拒绝接收孩子学籍,并退回天津。为避免因公告送达延长审理时间,法院坚信只要被申请人在本市肯定能找到。最终,在多方配合下,被申请人来到法院。经过释法明理,其表示同意申请人作为两个孩子监护人,填补其对孩子们的监护空位,其今后也会尽力履行监护义务。

判决结果

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是首要和当然的责任人,应当全力履行监护职责。由于被申请人身体原因和自身工作生活负担较重,无暇全部承担日常监护责任,而申请人作为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实际对孩子进行了照顾,且具有监护能力。在充分听取两位被监护人的意见后,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角度,最终指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共同作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河东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做好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全力护航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审管办